北京地区建筑工程保险
一、案例
案例一:2008年10月20日,北京华贸中心发生坠落事件,3维修工36层坠亡。
案例二:2009年8月2日,西安地铁施工发生塌陷,2名工人被埋身亡。
案例三:2009年8月6日,热力管道突然爆裂致2死5伤。
二、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:
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。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为民用、工业用和 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,如房屋、道路、水库、桥梁、码头、娱乐场、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。这些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风险,均可通过投保建 筑工程保险而得到保险保障。
三、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:
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《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》 , 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应该为工人投保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身故保额不低于 15 万。
因意外伤害致残的,按照不低于下列标准赔付:
一级十万元,二级九万元,三级八万元,四级七万元,五级六万元,六级五万元,七级四万元,八级三万元,九级二万元,十级一万元。
伤残等级标准划分按照《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16180-1996)的规定执行。
保险价格及保险责任:
| 施工合同造价(万元) | 小于3000万 | 大于3000万小于一亿 |
大于一亿 |
| 保险费率 | 1.2‰ | 0.8‰ | 0.6‰ |
对于国家重点大型项目或者工程造价在3亿以上的,特殊报价
保险期间: 开工日至竣工日
保险责任:不记名投保,仅限于施工现场发生的身故和残疾。 对于一千万以下的工程,不承保医疗责任,对于一千万以上的工程,医疗责任需要申请报价。
投保方式:
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 业务经理: 刘小新
电话: 13718622074 QQ: 609558229 Email/MSN: liuxiaoxin@gmail.com
